日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示2021年度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根据《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要求,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对2021年度录入评价系统的2918家重点污染源单位进行了评价,其中实际参评企业2753家,由于停产、搬迁、涉密等原因未参评企业165家,并对8家企业予以直接评价。
初评结果为:诚信企业1187家、良好企业1453家,警示企业96家、不良企业17家。公示期间,企业、公众、环保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记者了解到,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按照“分级、强制、自愿”的原则,对列入年度环境信用评价计划的企业进行评价。
- 来源: 市场星报
- 作者: 徐越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