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孙燕明)日前,国家卫健委发布《中国健康老年人标准》,明确规定了中国健康老年人标准、评估实施和评估标准,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属于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对老年人健康状态进行评估。
该标准规定,健康老年人是指60周岁及以上生活自理或基本自理的老年人,躯体、心理、社会三方面都趋于相互协调与和谐状态。 健康老年人应满足9项要求:生活自理或基本自理;重要脏器的增龄性改变未导致明显的功能异常;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控制在与其年龄相适应的范围内;营养状况良好;认知功能基本正常;乐观积极,自我满意;具有一定的健康素养,保持良好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家庭和社会活动;社会适应能力良好。
该标准评估内容包括健康三个维度(总和满分为100分),即躯体健康(0—50分)、心理健康(0—30分)、社会健康(0—20分)三类一级指标,各类一级指标下细分二级、三级指标。一级指标躯体健康下设3项二级指标,分别为一般状况、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和疾病状态。二级指标一般状况下设五项三级指标,分别设营养状态、睡眠状况、视力、听力、进食状况;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下设两项三级指标,分别为基础性日常生活活动、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疾病状态下设两项三级指标,分别为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慢性疾病。一级指标心理健康下设五项二级指标,分别为认知功能、焦虑、抑郁、生活满意度、健康素养。一级指标社会健康下设三项二级指标,分别为从社会参与、社会适应、社会支持。依据该标准规定,每类三级指标对应不同分值。例如,三级指标睡眠状况中,老年人睡眠状况良好、一般或差,分别可计4、2和0分。
为了规范评估指标,该标准还附录了《中国健康老年人评估表》《中国健康老年人相关指标评估量表》等表单。评估人员通过询问评估对象或其照顾者,填写《中国健康老年人评估表》中的内容,按照该表中评估项目,填写每类三级指标评分,并计算躯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健康维度的分值,最终得出健康状态评估结果。老年人健康状态评估总分为躯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健康三个维度的评分之和,80至100分且健康评估三个维度均为健康的老年人,可评估为健康;不满足健康和不健康评估标准的老年人,可评估为基本健康;59分及以下,或躯体健康维度为不健康,或心理健康维度为不健康,或社会健康维度总分为零的老年人,可评估为不健康。
该标准要求,由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内接受过中国健康老年人标准、评估实施和评估标准培训的医疗卫生、护理、养老等专业人员,对现居住地或所在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老年人进行健康状态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