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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消保委、市场监管局2023年春节消费警示
发布日期:01-21 00:22:44来源:大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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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让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芜湖市消保委、市场监管局根据往年春节消费投诉情况,作出如下消费警示:

  一、食品及餐饮安全问题

  节假日是食品和餐饮消费的高峰期,易出现一些食品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

  事例:2022年春节,有消费者反映,其2月4日在某小超市购买了一小桶酸奶,食用后发现味道不对,才发现该酸奶的生产日期是2021年12月30日,保质期为21天,购买时已过期,双方因赔偿产生纠纷。

  消费警示: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要关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方式等食品标签内容,不购买来源不明的食品。尽量选择在大型超市、正规市场购买食品。消费者就餐时,应查看餐馆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选择卫生条件好,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馆。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使用公勺公筷,适量饮食,崇尚节约,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

  二、网购商品问题

  春节假期前后,很多消费者会选择在网上购买年货、礼包等商品,但因为快递停运等原因,有时会导致无法正常发货等问题。

  事例:2022年春节,有消费者反映,其1月26日在某网店购买了一款空气炸锅,商家承诺2—3天到货,但之后一直未收到商品,联系快递公司后被告知无法送货,并已将该商品退回商家,联系商家,也被告知未收到退回的商品,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消费警示:商品的发货和配送可能会由于快递停运、疫情等原因受到影响,消费者下单之前应与商家进行沟通,确认发货时间、退换货规则等事项,避免因发货不及时带来不便。

  三、商家促销问题

  节日期间各线下及线上商家纷纷推出满减等优惠活动,但有些不法商家可能会暗藏消费陷阱。

  事例:2022年春节,有消费者反映,其年前在某超市购物时,工作人员告知购买199元以上的商品,就可以赠送199元的消费券,该券需在2月1日至10日之间使用。消费者在2月5日使用时却被告知该券只能用于购买店内部分商品,消费者认为经营者未能提前告知消费券的使用范围,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消费警示:面对打折促销活动时应理性消费,先了解促销规则,不要轻信宣传噱头和低价诱惑;网络直播商品往往伴随着低价、限时、秒杀等搏人眼球的宣传用语,消费者应谨慎对待商家的饥饿营销,注重产品质量和自身实际情况,按需进行选购。

  四、预付式消费问题

  春节假期是餐饮、美容美发、健身娱乐等服务行业办理预付卡或续卡促销的高峰期,应谨防不公平格式条款、商家跑路等问题。

  事例:2022年春节,有消费者反映,其1月份时在某洗车店办理了2000元会员卡,当时商家承诺可随时使用,但是去店内洗车时,商家却又称过年期间不能用卡消费,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消费警示:进行预付式消费时,不要一次性充值较大金额,尽量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仔细审阅合同条款,明确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功能、退卡条件和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

  五、保留凭证,积极维权

  线上消费时,应注意保留电子订单、支付页面等购物凭证,并将与商家的聊天记录和商品宣传信息等进行截图保存;线下消费时,务必向经营者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对于经营者的口头承诺应尽量要求其通过签字等方式留存书面记录。

  在发生消费争议或纠纷时,消费者可先行与经营者或网络交易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投诉、起诉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大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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