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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出台青年律师教育培养工程三年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07-27 09:09:44来源:中安在线
浏览次数:作者:汪乔 何京金

       青年律师是律师队伍的未来。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年律师的教育培养工作,扶持青年律师健康成长,促进律师事业均衡发展,近日,安徽省出台了《安徽省青年律师教育培养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7月26日,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该《方案》着力从政治引领、业务提升、品行养成、政策保障四个方面强化青年律师的教育培养,采取系列举措关心帮扶青年律师,促进青年律师健康成长。

  《方案》指出,要面向全省青年律师开展政治轮训,每名青年律师每年接受线下线上政治培训均不少于8课时。要建立律师行业党委成员、律师协会班子成员联系青年律师制度,推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负责人、合伙人与青年律师面对面交流,加强青年律师政治引导。

  《方案》明确,律师事务所要建立青年律师指导老师制度,为当年度新执业青年律师逐一安排指导老师。要加强青年律师业务培训,定期举办青年律师业务技能竞赛、论坛、青年律师研修班,省律师协会继续教育线上培训课程供给量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0%。要鼓励青年律师参与行业建设,优先选择符合条件的青年律师担任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省、市律师协会要组建各类法律服务团,应当为青年律师预留相应名额。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业务80%以上应当安排符合条件的青年律师办理。省律师协会要统一购买法律数据检索服务,供全省律师免费使用。鼓励创建学习型律师事务所,激励青年律师自主学习。

  同时,要着力加强青年律师品行操守养成,定期编发《律师执业警示录》,组建以青年律师为重要成员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宣讲团,提升青年律师执业纪律意识。要不断完善律师不良执业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推进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开。要注重青年律师的家庭美德和社会品德培养,引导青年律师自觉养成良好家风。要广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鼓励律师事务所和青年律师开展相关创建,引导青年律师担责任做贡献,增强行业归属感和职业荣誉感。

  《方案》规定,律师事务所每年要按照业务收入一定比例提取青年律师发展资金,青年律师1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应当设立青年律师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所青年律师教育培养工作。省律师协会要继续免收30周岁以下且首次申领执业证的专职律师执业第一年和第二年的会费,研究发放县域青年律师专项生活补贴。设立青年律师、青年律师指导老师表彰项目,定期开展专项表彰。律师行业党委每年听取青年律师工作汇报不少于1次,及时研究解决青年律师工作难题,推动出台鼓励青年律师发展的政策措施。(汪乔 何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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