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星教育新闻网
司法部:删减学历、学位等公证证明材料116项
发布日期:07-02 15:05:58来源:光明日报
浏览次数:作者:靳昊

     “我办理学历学位公证书,只提供了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跑了一次路,不到半个小时就拿到了公证书,太方便了!”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刚刚办完公证的龚女士对记者说。

   记者29日从司法部获悉,司法部大力推进公证便民服务,加大对各地公证事项的指导工作,全面推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落实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负责制,在地方出台的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基础上,在保全、学历、学位、证书(执照)、现场监督、合同(协议)等公证事项上共删减证明材料116项,公证减证便民力度不断“加码”。

   此外,“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许多地方围绕保障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北京等地扩大到100余项。

   据了解,近年来全国公证行业全面推行证明材料清单,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证处不再要求群众提供清单外的证明材料,最大程度简化公证手续,让公证程序更加简单、明白,不断提升公证社会满意度。(记者 靳昊)

来源:光明日报


品牌战略合作伙伴
免责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中国红星教育网 © 版权所有 皖ICP备2022012969号 域名:www.cnhxjy.cn
皖公网安备34011102003279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皖字第01133号  技术支持:分形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