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9月7日发布情况通报:
9月6日下午,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南校区一名学生受伤。据初步调查,系该校四年级教师宋某明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该学生额部受伤。事发后,受伤学生已及时送医治疗。
目前,我局已对该校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宋某明作出停职处理,宋某明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
后续,我局将全力组织做好受伤学生的医治工作,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事人员。同时,我局将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安全管理。
岳麓公安分局7日通报:
9月6日下午,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教师宋某明(男,40岁)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一名学生额部受伤。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全面开展调查取证。目前,宋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