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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学前特殊教育普惠发展
发布日期:02-02 09:33:23来源:中国教育报
浏览次数:作者:侯晶晶

       就人的本体价值而言,学前教育为儿童的全面发展和人的终身幸福奠基。就人的社会价值而言,国内外教育学者都认同人力资本理论的一个研究共识,即学前教育投资收益率居于各学段之首。残疾很难完全康复而又容易伴有教育机会不足和可行能力不足,是易于致贫返贫的主要因素。因此,推进学前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对于我国实现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也是刻不容缓的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和残联等部门通力合作,协同全社会力量,使我国残疾儿童教育实现了历史性飞跃,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超过95%,正奋力实现“十四五”期间达97%的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为学前特殊教育在“十四五”期间获得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来之不易的学前教育成就,凝聚着教育等多部门的长期共同努力。普惠发展战略为历来汇聚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双重薄弱特点的学前特殊教育在“十四五”期间获得飞跃式发展,提供了强大能量。为了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部署,加快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满足更多残疾儿童对美好教育生活的新期待,要从源头发力,进一步推动学前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在这方面,获得更多政府资助、承载更多社会发展期待的公办园,承担着重大社会责任,应率先成为落实新部署的典范。

  我国的教育政策历来重视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幼有所育”“弱有所扶”。2018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并要求“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研究显示,对于有残疾幼儿的家庭而言,在时间和权重上更具先在性的是解决“入园难”这一瓶颈问题,尤其是要解决就近进入公办幼儿园难题。我国已全面进入小康社会,通过制度保障残疾幼儿平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权利,成为许多家庭的诉求。新时代学前特殊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推进学前特殊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是时代所需,残疾幼儿入园率亟待成为幼儿园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中具有一票否决效应的考核维度,残疾幼儿一年以上在园率、教育满意率也应成为高权重评价指标。

  特殊教育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锚定学前特殊教育普惠发展方向、分层分类推进,进一步提高学前一年毛入园率,同时贯彻强化学前特殊教育普惠发展,优先将残疾幼儿学前一年教育列入义务教育。在残疾幼儿进行抢救性康复的同时或后期,尽可能完成学前一年准义务教育。这也是我国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征程中的应有举措。在此过程中,宜精准落实“幼有所育”“弱有所扶”理念,借助法律赋权在实践中保障残疾幼儿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为相关高质量评价体系的合法性提供足够有力的根据,确保幼儿园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度化、长期化。

  基于党的二十大擘画的教育战略发展蓝图和特殊教育已取得的成就,在深化学前教育现代化改革进程中,宜及早充分借助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数据库与教育系统、残联系统数据库摸清全国残疾幼儿在园底数,知悉其进入公办园的比例,调研适龄残疾幼儿未入园的原因。基于以上判断,相关部门协同创新,努力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家庭资源,分类施策,力争“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提升学前特殊教育的普惠发展水平。推动学前特殊教育普惠发展是一项综合性非常强的奠基性工作,需要教育、残联、卫健等多部门改变各部门独立作战、各自深耕的惯常做法,建立相关协同创新工作机制,根据学前特殊教育所涉教育、康复两大重点工作以及对幼儿园的管理权责,明确各板块的牵头部门与协作部门,实现资源共享一体推进。

  随着我国幼儿教育资源供给的增加、幼儿保教工作者融合教育能力的提升、康复大学(筹)助力高素质康复人才培养的加速以及幼儿监护人教育能力的增强,相信我国融合式幼儿教育事业将实现重大跨越。

  (作者:侯晶晶,系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课题“新时代教育公平的国家战略、推进策略与社会支持研究”[VGA220002]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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