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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发布
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
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退役大学生士兵
可免文化课考试
就读本科
战友们
千万不要错过!
山东省
招生对象:
(一)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应征入伍地为本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已被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外)。
特别注意: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与全省统一考试专升本不得兼报,报名全省统一考试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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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鲁教学函〔2024〕28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提升人才选拔和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已被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外)。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3.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4.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5.身体健康。
6.具备以下考生资格之一:
(1)在毕业高校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校荐生)。
(2)通过招生高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专业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自荐生)。
(3)经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家庭考生)。
(4)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报名时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5)专科学习阶段,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在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获金奖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大赛保送生)。
(二)2025年“3+2”对口贯通培养转段考生,须根据转段测试有关要求参加全省专升本统一考试报名。如具备上述报考条件,参加转段测试同时可兼报其他类型专升本考试招生。
三、考生资格获得
(一)校荐生资格获得。
1.申请校荐生资格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专科阶段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60%。同专业使用不同人才培养方案的,可按培养方案分类排序。
(2)考生获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本人向生源高校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经生源高校审核通过。
2.生源高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并主动公开,确保测评工作标准明确、程序规范、过程严格、结果公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课程学习成绩(学分绩点)和综合表现(包括思想品德状况、创新创业能力等)组成,其中课程学习成绩(学分绩点)所占比例不少于80%。在校期间转专业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执行转入专业标准。
3.校荐生名单经生源高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生源高校于2025年2月10日—11日通过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s://zsb.sdzk.cn:8083)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自荐生资格获得。
1.申请自荐生资格的考生,须根据本人毕业专业及山东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报名参加招生高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测试,通过后获得自荐生资格。每所招生高校的专业测试结果,只能用于报考该校相应专业。考生可根据招生高校专业测试时间安排,选择参加多所高校的专业测试。
2.招生高校应于我省2025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公布后3日内,通过本校官方网站公布分专业的专业测试方案。专业测试包括两门测试科目,每门考试科目应涵盖1—2门专业基础课程,由招生高校根据本校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自主确定;艺术、体育类专业测试方式以技能测试为主,其他专业测试方式以笔试为主。测试标准由招生高校根据相关专业本科阶段学习需要确定。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招生高校应提前确定并发布合格标准。
3.每所高校的专业测试时间由学校在2025年2月28日—3月6日间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应于2025年2月25日前按照招生高校相关要求报名参加。
4.通过招生高校专业测试的自荐生名单,经招生高校公示后,由招生高校于2025年3月7日通过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获得。
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包括两类群体:一是脱贫享受政策户,二是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严重困难户)。申请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的考生,须于2025年1月12日前向生源高校提交资格审核申请(建档立卡地在其他省份的须提供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截图并加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由生源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及公示后报送)。生源高校汇总符合条件考生名单,于2025年2月10日—11日通过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考生经有关部门审核,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获得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考生如因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建档立卡考生资格造成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被取消录取资格等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大赛保送生资格获得。
1.申请大赛保送生资格的考生,须于2025年2月25日前向1所招生高校提出保送申请(含申请书、获奖证书及生源学校审核意见),申请就读专业应与参赛技能相关。招生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综合考核,通过名单经招生高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相关考生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招生高校相应专业的大赛保送生资格。招生高校将大赛保送生名单于2025年3月7日通过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大赛保送生在考生报名时不选报专业,不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不填报院校志愿。
四、招生计划
(一)校荐生招生计划。招生本科高校根据办学情况和培养能力申报校荐生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另行公布。
(二)自荐生招生计划。自荐生不单独安排招生计划,达到同学校同专业校荐生录取标准的,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三)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专项招生计划。安排部分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单独组织录取。
(四)大赛保送生招生计划。大赛保送生不单独安排招生计划,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五、考生报名
(一)填报考生基本信息。除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外,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2025年3月11日—13日登录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s://zsb.sdzk.cn),填报考生基本信息,缴纳相关费用。
(二)选报专业。校荐生、自荐生、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据《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选报多个本科招生专业(以下简称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高等数学》考试科目须相同,一经确定不得更改(个别符合2025年报名条件考生的毕业专业代码如与《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不匹配,可参照《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考生可根据《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专业类别设置及考试科目》,按照所属学科门类查看本科招生专业的相应考试科目。
根据《教育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文件精神,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所学医学类专业应保持相同(专科中医骨伤专业除外,升本时对应本科中医学专业)。
六、统考安排
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时间为2025年3月29日—30日。
统考科目为4门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专科期间公共外语课程为非英语的考生考政治)、计算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分为高等数学Ⅰ、高等数学Ⅱ、高等数学Ⅲ)。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总分满分400分。统考科目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
校荐生、自荐生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须参加统考科目的考试。
七、录取批次安排及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资格。统考成绩公布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校荐生的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志愿填报资格线。自荐生志愿填报资格线与校荐生相同。
(二)志愿填报方法。
1.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在选报专业内,同时填报建档立卡批次、校荐生批次有相应招生计划的所有高校,每个批次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2.校荐生可在选报专业内,填报有相应招生计划的所有高校,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3.自荐生可在选报专业内,填报获得自荐资格的高校及相关专业,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
志愿填报资格线、填报时间及具体办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公布。
八、投档录取
(一)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专升本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在该批次已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不再参与后续批次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据其在校荐生批次填报的志愿,继续参加校荐生批次投档录取。
(二)校荐生批次。依据校荐生(含建档立卡批次未被录取且已填报校荐生批次志愿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校荐生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三)自荐生批次。自荐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达到报考相同高校相同专业的校荐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四)大赛保送生批次。大赛保送生根据招生高校大赛保送生资格审核结果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九、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招生录取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与全省统一考试专升本不得兼报,报名全省统一考试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一)资格获得。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的考生,须于2025年4月1日—2日,通过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s://zsb.sdzk.cn)在线申请资格审核,提交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应届考生需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退出现役证件、武装部开具的入伍地证明或入伍通知书;在部队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还需提供立功受奖的证章和证书;在部队荣立集体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还需提供所在部队立功受奖通令复印件(加盖服役部队公章)、服役部队立功证明(须证明立功情况与考生本人有关);个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负法律责任的承诺。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考生退役士兵资格及立功受奖情况、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合规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后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
新生入学时,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考生如因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造成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被取消录取资格等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选报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申请资格审核时,须根据专业指导目录,选报1个与本人专科毕业专业对应的本科招生专业,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三)招生计划。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和专业选报情况,足额安排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免试招生计划)。
(四)高校招生。
1.招生高校应在免试招生计划公布后三日内,通过本校官方网站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根据实际组织综合考查,对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综合考查,由招生高校根据考生选报专业,全额录取(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政策按照本文执行,与本文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2.4月18日,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根据选报专业和免试招生计划,选报1所招生高校。高校组织综合考查时间安排在4月21日—22日。
3.招生高校根据考生分专业报名情况开展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未超过免试招生计划,全额录取;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超过免试招生计划,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该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择优录取。
4.首轮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可于4月29日填报一次征集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征集志愿考生须重新根据报名高校的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参加录取,学校综合考查时间安排在5月7日—8日。征集志愿仍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生源情况和剩余免试招生计划,按照随机原则调剂录取。
十、入学和培养
(一)新生入学。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持退役证等材料,按要求到录取高校报到。录取高校须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情节严重的报送有关部门处理。通过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档案转至录取高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或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二)培养方案。生源高校和招生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等因素,做好专、本两个阶段人才培养方案衔接,充分发挥两个培养阶段的特点和优势,形成育人合力,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三)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授予相应学位。专升本学生的本科毕业证书须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照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的实际时间填写。
十一、组织实施
(一)省教育厅负责制定专升本招生政策;审核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指导、监督专升本组织实施。
(二)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指导各地征兵工作部门出具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参军入伍相关证明材料。
(三)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指导各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做好退役士兵身份审核、立功受奖情况认定及有关政策解读工作。
(四)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制定专升本报名、考试、命题、评卷及录取等环节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校、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做好考生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对违纪作弊考生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违纪作弊考生通报生源高校。
(五)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本地区专升本考试组织等相关工作。
(六)生源高校负责本校考生的专升本政策宣传解读、综合素质测评、学籍信息校对、报考资格审核、诚信考试教育宣传等工作,对本校专升本作弊考生依规依纪进行处分。
(七)招生高校负责制定专升本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公布自荐生专业测试方案,组织测试并确定合格名单;依据录取规则开展专升本录取工作。
(八)生源高校和招生高校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禁在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测试等环节弄虚作假,严禁教职工参与考前辅导、培训,确保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使用不正当手段为不具备考试资格的考生获取考试资格,或有其他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福建省
报考对象:
(一)普通考生。福建省内普通高校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2025年应届毕业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如期毕业。
(二)脱贫户家庭考生。报考“脱贫户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脱贫户家庭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持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具有脱贫(享受政策)户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电子信息档案的考生。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普通高校的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应征入伍地申请参加普通专升本免试招生。往年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报考资格。
考生只能在“普通考生”“脱贫户家庭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中选择1种考生类型报考。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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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闽招委〔2024〕1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2号)等要求,为做好2025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一)普通考生。福建省内普通高校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2025年应届毕业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如期毕业。
(二)脱贫户家庭考生。报考“脱贫户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脱贫户家庭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持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具有脱贫(享受政策)户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电子信息档案的考生。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普通高校的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应征入伍地申请参加普通专升本免试招生。往年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报考资格。
考生只能在“普通考生”“脱贫户家庭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中选择1种考生类型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本科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本科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普通高校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五)不符合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报考类别
2025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共设置文史哲法类、教育类、理工类1、理工类2、农林生物医药类、医学类、经管类、艺术 类等8个报考类别,考生只能报考1个类别。
其中,报考医学类的考生须是医学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是艺术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部分专业还需同时符合本科高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具体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四、报名办法
2025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含普通考生、脱贫户家庭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高职本科贯通培养考生)须于2024年12月12日至17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报名时,考生还须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3〕238号)规定,通过网络缴交报名考试费140元/人,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1.普通考生
(1)普通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由考生就读高校负责。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名确认点”栏目须选择本人就读高校。
(2)已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普通考生须于2024年12月18日至22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有关证明,在就读高校办理报名资格、缴费情况审查和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2.脱贫户家庭考生
(1)脱贫户家庭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由考生就读高校负责。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名确认点”栏目须选择本人就读高校。
(2)已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脱贫户家庭考生须于2024年12月18日至22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脱贫户证明材料等有关证明,在就读高校办理报名资格、缴费情况审查和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3)高校要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教规〔2023〕1号),根据“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查询结果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认真审核脱贫户家庭考生的报名资格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报名结束后,我厅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对脱贫户家庭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对不符合脱贫户家庭条件的考生,将于2025年1月7日前由高校通知考生可转为普通考生。如考生不愿意转为普通考生,视为报名无效并退还报名费。
3.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1)学籍在我省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拟于2025年3月退役的大学生士兵)现场确认工作由学籍所在高校负责,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名确认点”栏目须选择本人就读或原毕业高校。
(2)学籍不在我省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已不再设确认点高校的我省往届毕业生)现场确认工作由福州市高招办负责(确认点设在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名确认点”栏目须选择“学籍不在我省高校的退役士兵确认点”。
(3)已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于2024年12月18日至22日,持本人士兵退役证明、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025年毕业的应届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学生证》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部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并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简称“立功退役考生”)还需携带退役证、奖励证书、记功通令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确认地点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其中,立功考生的相关材料原件,高校确认点应于2024年12月25日前将扫描件刻录光盘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如含涉密材料,请通过机要渠道寄送)。
(4)拟于2025年3月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若确实无法按时到现场确认的,可委托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时,除了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的常规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①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现场确认委托书。②委托人的士兵退役说明,即由所在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2025年3月退役说明,内容应包含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入伍时间和拟退役时间(或服役期满时间)。具体可咨询省退役军人事务厅0591-87591175。
(5)我省后续不再单独组织面向2025年3月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补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成功,仍可参加2026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
(6)报名结束后,我厅将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及其立功资格进行复核。对不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条件的考生,将于2025年1月15日前由高校通知考生可转为普通考生。如考生不愿意转或不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视为报名无效并退还报名费。
4.获奖考生
(1)获奖考生是指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代表我省及本校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阶段比赛金奖、银奖、铜奖和优胜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下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以及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大赛(原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下同)金奖的高职(专科)层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普通考生、脱贫户家庭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简称“获奖考生”)。
(2)获奖资格以原始报名身份信息和获奖通知省份归属作为认定依据。
(3)获奖考生按照相应类型考生现场确认成功后,须于2025年7月5日前向就读学校申报获奖考生资格(相关工作另行通知)。经我厅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取得获奖考生资格。
五、考试和录取安排
(一)考试安排
1.普通考生(含选择本类型的获奖考生)和脱贫户家庭考生(含选择本类型的获奖考生)的考试安排在2025年3月29日至 30日进行。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总分600分。公共基础课3门,每门满分100分,每门考试时长120分钟,专业基础课1门,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从2026年起,理工类2、农林生物医药类和医学类公共基础课考试科目中的“大学语文”调整为“高等数学”,其他科目保持不变。
2.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含选择本类型的获奖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联合命题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考生所报类别的专业基础课技能掌握情况,成绩满分150分,采用笔试形式进行,考查时间为2025年3月30日14:30-16:30。
3.考试命题以《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说明》(闽教学〔2022〕37号)和《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说明(2023年修订)》(闽教考〔2023〕11号)为依据,考生可在福建省教育厅或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下载查阅。
4.考点设在考生报名现场确认高校所在设区市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具体考点由各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5.2025年高职本科贯通试点考生转段考核和录取工作按照我厅《关于做好福建医科大学与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本科贯通人才培养试点高职本科转段有关工作的复函》《关于做好高职(专科)院校与本科院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项目试点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执行。高职本科贯通试点升入本科阶段的考生,其考生类型为高职本科贯通培养考生。
(二)脱贫户家庭考生
继续安排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脱贫户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单独组织录取。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录取将单列招生计划,由省内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本科高校按照考生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遇同分且相同志愿的考生一并录取。
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并优先录取。
(四)获奖考生
获奖考生拟于2025年7月下旬单独组织录取,主要安排省内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本科高校招生,按照报名确认的考生类型和报考类别进行录取。从2025年起,获奖考生将按照参加专升本考试文化课总分和获奖等级赋分(各占总分的50%)加权形式计算综合分,并确定投档录取位次。
1.获奖普通考生及脱贫户家庭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总分(满分600)×50%+赋分(满分600)×50%。获奖退役士兵考生综合分=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满分150)×4×50%+赋分(满分600)×50%。获奖考生综合分按实际折算分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2.获奖等级赋分办法为:
3.获奖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考生文化课总分(获奖退役士兵考生按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排序(文化课总分又相同的,再依次按专业基础课、思政理论、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位获奖考生在其报考类别群体的位次。若位次相同且所报志愿相同的考生一并录取。
4.获奖考生也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参加普通考生、脱贫户家庭考生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类型和批次录取,一经学校录取,将不得再参加获奖考生的单独录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加强对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学校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专班,下设政策宣传咨询组、学科教研教学组、报名资格审核组、考试服务保障组、网络舆情管控组等职能小组,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平稳顺利、安全规范。
(二)严格资格审核。各高校要安排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在职人员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认真查验考生居民身份证、学籍、脱贫户证明材料、获奖、立功情况等证明材料和实际就读情况,严格核查“人证一致”,对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加强宣传服务。各地各高校要加大对2025年专升本考试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及工作安排,在考生报名、确认等环节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关注网络涉考涉招舆情,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实现平安考试工作目标。
附件: 1.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考类别设置及考试科目表
2.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科目表
3.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时间安排表
4.2025年3月退役大学生士兵现场确认委托书
5.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点及联系方式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12月4日
附件5
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点及联系方式
四川省
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报考专升本:
(一)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本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从本省应征入伍,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
预报名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的省内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在生源院校规定的预报名时间内,自行向生源院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提交时间、提交方式及要求由生源院校通知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4年12月4日9:00至12月11日17: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进行预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就读院校及专业、入学及毕业时间、入伍及退役时间等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书(2025年春季退役的考生上传本人服役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上传学籍证明(模板见附件1)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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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及加分政策(试行)〉的通(川教(2023)69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知》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4)4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报考专升本:
(一)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
二、招生院校及计划
招生院校为我省具备专升本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高校和职业教育本科高校。各高校根据教育厅审核下达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计划,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统一公布。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预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省内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在生源院校规定的预报名时间内,自行向生源院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提交时间、提交方式及要求由生源院校通知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4年12月4日9:00至12月11日17: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进行预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就读院校及专业、入学及毕业时间、入伍及退役时间等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书(2025年春季退役的考生上传本人服役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上传学籍证明(模板见附件1)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
预报名期间,生源院校负责对本校预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资格审核,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对省外院校预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资格审核。
(三)网上报名及缴费
所有通过预报名资格审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4年12月18日9:00-12月25日17:00期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在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报名和缴费。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因重复报名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对因在部队服役,错过我省规定报名时间,符合我省专升本报考条件的2025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我省将于2025年3月10日9:00-3月12日17:00组织1次补报名。满足补报名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主动联系生源院校或省教育考试院,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的补报名时间内完成“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逾期不再受理。在统一组织补报名前,各生源院校应做好补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的登记、提醒、证明材料收集及审核工作。
(四)资格复核及公示
报名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名单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复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和相关高校公示后,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资格。
四、职业适应性综合考察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专升本统一考试,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査(以下简称考査)。考查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9:00-11:00,内容详见《四川省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要求》(附件2)。
省内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本人所属生源院校参加考查;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统一安排在成都锦城学院考点参加考查。
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后,于2025年4月12日至4月17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根据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查。考查成绩作为投档录取依据。
五、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实行全省统一网上填报志愿。考生根据公布的各招生院校分专业计划,最多可填报3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包含1所招生院校和该校的1个招生专业。
(二)填报要求。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简章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招生院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上网登录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5月1日17:00,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提交确定,填报时间截止后,所填志愿一律不得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志愿填报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按照“高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省招考委统领导和组织下进行。录取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即按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学校),即向该专业(学校)投档。在对考生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时事政治、军事常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法律基础四个部分考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未完成计划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相关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征集志愿前公布。
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七、入学复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凭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录取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书等材料办理入学手续,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退出现役证书者,由招生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事关考生切身利益,对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各项工作。
(二)规范招生管理。各高校要严格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政策,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做好考试招生工作。各生源院校要加强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审核,细化操作办法,落实资格审核责任,确保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符合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相关规定。要统筹做好考查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考务工作培训和纪律教育,做好考生诚信考试教育,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高校要认真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咨询答疑工作,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要公布咨询电话,及时回应考生关切,贴心做好考生服务,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