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27日讯 11月26日上午,由青岛大学教务处、青岛大学法学院、教育部“上海合作组织法律专题”课程虚拟教研室主办,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教育部涉外法治课程虚拟教研室第二次共同教学会议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与课程体系建设”研讨会在青岛大学会议中心成功举行。来自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贵州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石油大学文法学院、福州大学法学院、云南大学法学院、暨南大学法学院以及青岛大学法学院的近二十名专家学者通过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会议。
研讨会由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蔡颖雯主持,青岛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吕途出席研讨会并致辞。吕途表示,青岛大学一直高度重视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的建设,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国家对上合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充分利用青岛大学学科齐全的优势,积极推动基地建设。下一步,基地建设要以上合组织经贸学院作为基础平台,以交叉式课程建设作为前提条件,以融合型培养机制作为实施路径,以高水平师资建设作为重要抓手,构建“一核两翼,三方驱动,五位一体”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青大模式。
青岛大学法学院郝海青教授围绕“青岛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方案设计与课程体系建设”,介绍了协同育人创新机制、具有上合特色的涉外法学教学创新体系以及“青讲”“青谈”国际法律论坛等内容,建议学校需要为国际模拟法庭比赛、国际组织人才的培养等提供更充分的制度保障。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于铭教授分别从英语教学、基地主要目标、国际法相关课程群以及模拟法庭基础性实训培养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享。贵州大学法学院唐海清教授分享了六大培养方向、与实务部门的共建合作等内容,着重介绍了培养涉东盟的涉外法治人才的情况。山东大学法学院张蓓蓓副教授介绍了山东大学开展的协同育人机制和交叉学科研究,并指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竞赛训练密不可分。中国石油大学文法学院李猛老师结合行业特色,开拓能源领域和回应“一带一路”倡议的复合型涉外能源法律人才,推动我国能源法制建设,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福州大学法学院王雨荣老师着重介绍了福州大学法学院的涉外法治实验班、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专项、与共建单位的合作授课情况等。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国乾教授从学生、导师和学校三大方面讨论了高校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过程和课程设置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暨南大学法学院徐奇教授介绍了学生选拔、课程设置、实验班方案等方面的情况,着重分享了基于“内地-香港”互动的实践创新培养模式。
在交流环节,青岛大学法学院李瑞生教授认为,应当充分认识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中外合作办学存在明显差异,我国的涉外法治人才需要捍卫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强调涉外法治人才不仅需要具备法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外语水平,还应具有较强的政治性。
青岛大学特聘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王瀚教授强调,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当前涉外法治实践面临三重矛盾,这三重矛盾反映出当前国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存在一些制度性障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必须贯彻以实践为导向,走协同培养道路,高等院校要与涉外法律实务单位建立起紧密的培养机制体制,发挥联合培养优势,并针对当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面临的困境和调整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青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董桂武教授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感谢各位专家教授积极参与此次研讨会,各位专家学者的经验分享、交流研讨一定会对基地以及虚拟教研室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此次研讨会也是青岛大学法学院文康“思享汇”青年教师职业发展工作坊的第二期活动,法学院部分青年教师参加研讨会。(连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