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开展以来,丹寨县以“家庭教育+法制副校长+部门防范教育+校园防护”为抓手,构建“1+N”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网,全方位开展“护苗”行动。
“法+宣”结合,种好思想花
“妈妈,今天又有‘警察叔叔’来跟我们上未成年保护课了。”
“同学们!我们又见面啦!”眼前这位吴警官亲切地与同学们问好。
近日,在丹寨县城关第一小学,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宣传”课正在有序进行。
“同学们,天气冷了烤火要注意什么呀?放学要注意什么?乘车又要知道什么呀?没有大人的陪护是不是不能下河游泳和游玩呀?”
远处传来一阵阵掌声,这是丹寨县检察院法治副校长蔡法官对城关第一小学学生们殷切的嘱托。
连日来,丹寨县整合“公检法司”警力资源,充分利用全县62名法治副校长实现村(居)民小组全覆盖,在持续传播法治理念、化解矛盾纠纷、助力法治乡村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作用,种好思想防护“花”。
通过开展“法+宣”结合的方式共计宣讲30余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00余份,从身边人、身边事到案例讲解,由“法治副校长+部门防范教育”入园上的法治课,法治教育、安全管理、学生保护、预防犯罪、教育惩戒内容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法+治”结合,织密法制网
“刚刚搬迁来这里,听居民反映楼下的摩托车有被未成年偷情况,家里也有被盗窃情况,这几年社区治安管理好了,下班回家,我车子只熄火,车钥匙都不用拔,出门要快递,门都不用关,都没事了。”家住金泉社区的蒙仁华说。
近日,丹寨县认真履行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联合“公检法司”织密法制网,主动担当作为通过“1+N”工作法构建“县、乡镇(街道)、村”三级联动平台,打破层级壁垒,实现精准对接,形成了以县级层面统筹领导、乡镇(街道)级层面为枢纽、村级层面跟踪落实的纵向联通网络,有效整合全县各方资源,建立了综合救助、普法教育、心理健康干预、社会力量参与等四项工作机制。探索形成了以特长培训、观护帮教和技能实训等为主的“N”项拓展内容,全方位护“苗”成长。
近日,雅灰派出所、司法所联合到雅灰小学,围绕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诈骗安全等法律法规,开展了“护苗行动之法治宣传进校园”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通过对全体师生进行了深入的预防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派出所法治副校长根据当前的社会和校园周边安全稳定形势,对学生应有的法治责任以及如何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生动剖析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危害性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此次宣讲,结合具体事例向同学们讲述了什么是校园欺凌、为什么要治理校园欺凌、我们身边是否存在校园欺凌的现象、如何做好防范、遇到校园暴力时如何求救等问题。并为大家揭示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与严重性,同时教导同学们遇到校园霸凌时要勇敢地站出来,自觉抵制校园欺凌。并向老师要求加强“校园霸凌”教育,开展主题班会活动,为每一个孩子保驾护航。
司法所的法治辅导员向同学们讲述如何防范、应对未成年人性侵害,让同学们认识什么是隐私部位,学会分辨与防范性侵害,学会保护自己,性教育对预防儿童遭受性侵至关重要。强调了女同学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注意的细节和自我保护的技巧,如不随意接受陌生人的礼物、不跟陌生人走、不随意答应陌生人的要求等。教会同学们保护自己、远离性侵害,勇敢说“不”!
活动最后,学校校长作总结讲话,鼓励同学们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学生,要求同学们将法治的观念内化于心,将今天所学习到的法律知识讲给同学和家人听,做一名小小的普法宣传员。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同学们要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让法治意识在每一名学生心中生根发芽,系好人生的第一颗“法治扣子”。
“法+护”结合,撑好成长伞
为切实压实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主体责任,确保未成年人处于有效监护之中,丹寨县妇联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工作实际,一是深入乡镇(街道)开展“护苗”行动重点走访活动,走访慰问困境儿童,叮嘱孩子父母要履行好家庭监护教育职责,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和综合素质培养,促进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二是深入学校、村居、乡镇(街道)开展“护苗”行动,举办家庭教育系列讲座——流动课堂进村社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三是加强宣传力度,以妇女节等重要节假日为契机,联合多部门在人群集中区域开展宣传,向群众普及妇女儿童及家庭教育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引导家庭履行好监护责任,教育孩子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陈主席!今天的授课我非常受益,让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做家长,不仅仅是提供孩子吃、住、学习的条件,更要教会孩子们学会关心和爱护自己的身体,认识自己的隐私部位,学会分辨和防范性侵害;告诉学生们掌握遇到性侵害时应当怎么做、遭到性侵害后该如何处理等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远离性侵害。”金泉街道居民程文丽说。
“近年来,县妇联经常到我们社区开展走访、授课和宣传活动等未成年保护工作,我的孩子才8岁,已经学到了很多自我保护意识和知识,这是我们同龄孩子之前无法学到的。”雅灰乡村民杨而达说。
“没有大人的陪伴,我几乎不让我的孩子到河边戏水、游泳,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太可怕了。”家住兴仁镇甲脚村的村民王胜美说。
“我们家屋脚就是河流和水库,虽然路口都有各种警示牌,但是为了安全起见,这些年我几乎不让我的两个孩子离开我,私自结伴下河玩耍,孩子的命重要,为了安全起见,我宁愿让孩子误会,我管得严,也不能离开家长的视线。”早开村陈秀莲说。
连日来,为进一步加强河湖巡护,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防范溺水宣传、劝阻未成年人在危险水域游泳、戏水等工作,丹寨县河长办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开展联合巡河6次;配合交通局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风险排查,共排查自用船舶187艘,经营游乐船共24艘,累计出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执法52组次,执法人员118人次。
供稿丹寨县委政法委 潘水花